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印發《關于做好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明確,今年年底前,擬分批將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
其中,第4、5、6、29、30、31、41、66、68項與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相關,按《通知》規定,將于12月31日前第二批退出。退出目錄后,將由用人單位和相關社會組織按照職業標準或評價規范開展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支持服務技能人才隊伍建設。
《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退出目錄安排表》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