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住建發〔2020〕257號
成都天府新區自然資源和規建局、成都高新區公園城市建設局、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各在蓉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
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在全省市場監管領域全面推行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的實施意見》(川府發〔2019〕23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建筑業企業“雙隨機”檢查工作的通知》(川建建發〔2020〕120號)、《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勘察設計企業動態核查工作的通知》《四川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于開展2020年度監理企業動態核查的通知》(川建質安發〔2020〕118號)要求,結合全市建筑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兩年行動計劃以及工程招投標領域突出問題系統治理工作安排,決定在全市范圍內開展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雙隨機”檢查工作?,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檢查范圍
檢查分市、區兩級組織,嚴格遵循 “雙隨機、一公開”的原則,從注冊在成都市行政區域內并已取得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資質的企業以及在我市從事工程建設活動的外地企業中,按照一定比例隨機抽取受檢企業。抽取檢查數量分別為:建筑業企業不超過10%、勘察設計企業不超過1%、監理企業全覆蓋(檢查企業名單見附件1)。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作為重點受檢企業進行檢查:
(一)2019年度重點監督復查不合格的企業;
(二)近兩年來,發生過拖欠農民工工資且情節嚴重的企業;
(三)近兩年來,發生過較大以上安全生產事故或者發生過兩起以上一般安全生產事故的企業;
(四)近兩年來,發現有轉包或違法分包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
(五)近兩年來,未及時上報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統計報表,或弄虛作假報送統計報表的企業;
(六)近兩年來,在“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錄入虛假業績的企業;
(七)近兩年來,存在“涉黑涉惡涉亂”行為的企業;
(八)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中未整改的企業及人員;
(九)“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顯示企業資質條件要求的主要人員嚴重不足的企業;
(十)未按要求落實實名制工作的企業;
(十一)未在“成都市建筑市場信用信息管理系統公示平臺”完善有效信息的企業;
(十二)近兩年來,有投訴舉報未解決或有其他違法違規行為的企業。
二、檢查內容
(一)企業資質(資格)情況
1. 企業資質證書。企業資質證書是否延續有效,是否與“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信息、營業執照信息一致。省外入蓉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執業人員等是否與報送信息一致。
2. 企業主要人員及執業資格。按實際入庫人員考核,通過“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檢查資質標準要求的人員類別、數量和社保繳納情況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掛證”行為。
3. 企業辦公場所和技術裝備。檢查資質標準要求辦公場所、廠房和主要設備購置發票臺帳。
(二)企業市場行為
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結合屬地項目對施工、勘察設計、監理企業市場行為進行檢查,并如實填報《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檢查情況記錄表》(見附件3)。
1. 建筑業企業
企業主要經營指標等統計數據是否按時如實報送;企業在“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錄入的人員、工程業績等相關信息是否屬實,抽查入庫的工程項目。
企業是否存在《建筑業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第二十三條所列違法、違規行為;
企業是否存在《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建市規〔2019〕1號)界定的違法發包、轉包、違法分包及掛靠等違法行為情形;
檢查中標企業現場執業人員是否與投標文件承諾、實名制系統配備一致,考勤、工資發放等到崗履職情況是否符合要求;
檢查是否對建筑工人實施實名制管理,是否建立農民工工資專戶,是否保障農民工工資按時足額發放。
2. 勘察設計企業
勘察設計單位有無超越其資質等級許可的范圍承攬勘察、設計業務的,或者以其他勘察設計單位的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業務的;勘察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的;設計單位未根據勘察成果文件進行工程設計的;設計單位指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的生產廠、供應商的;設計單位未按照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的。
3. 監理企業
監理企業市場行為主要檢查項目監理機構及人員設置是否與投標文件一致、是否按照監理合同履行職責、項目現場質量安全及揚塵污染防治等工作是符合相關管理要求等。
三、檢查方式
(一)集中檢查
分市、區兩級開展資質(資格)情況的集中檢查,企業應在8月27日前將以下資料以網絡郵件方式報送至相應工作郵箱(遞交的電子文檔要求WORD格式,掃描件要求PDF格式)。
1. 成都市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雙隨機”檢查自查表電子文檔和掃描件(見附件2);
2.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掃描件;
3. 資質證書副本掃描件;
4. 企業入川承攬業務信息錄入證掃描件(本地企業不需提供);
5. 企業每項資質所對應的技術職稱人員的證書及網上可供查驗的電子社保證明材料掃描件;
6. 辦公場所和技術裝備的證明材料(租賃合同、產房證、票據等)掃描件。
省工商注冊登記和省外入川的工程監理企業無需提供上述資料。
企業注冊執業人員配備情況在《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自查表》(附件2)上如實填報后,通過四川省建筑市場監管與誠信信息平臺進行檢查,不需提供相應證書和社保材料;逾期未提交相關資料或無法取得聯系的企業均視為檢查不合格。
集中檢查嚴格按照《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工程勘察資質標準》(建市〔2013〕9號)、《工程設計資質標準》(建市〔2007〕86號)、《工程監理企業資質管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令第158號)、《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簡化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部分指標的通知》(建市〔2016〕226號)、《住房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取消建筑業企業最低等級資質標準現場管理人員指標考核的通知》(建辦市〔2018〕53號)等有關文件要求和標準執行。
(二)實地檢查
實地檢查內容主要包括企業管理情況和市場行為,抽取部分在蓉承接建設工程(包含在建項目和近兩年竣工的工程項目)的企業開展實地檢查。若需實地檢查,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則應提前不少于3個工作日以公告、電話、短信等方式告知被檢查企業或項目。
四、檢查安排
(一)自查階段(7月28日-8月28日)
由各級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督促轄區內企業(包括省外入川企業)根據檢查內容對本企業資質情況、管理情況、市場行為等進行自查。
(二)初審階段(8月28日-9月28日)
市、區兩級住建行政主管部門應于9月20日前完成初始檢查,并將《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雙隨機”檢查初審表》(見附件4)報市住建局匯總;
(三)整改階段(9月28日-12月15日)
資質條件“雙隨機”檢查不符合,將依法責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為3個月,整改期滿,仍不符合規定的,將依法撤回或降低企業資質等級。
市場行為“雙隨機”檢查不合格的,由各區(市)縣住房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記入不良行為記錄;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理并予以通報。
(四)復核、總結階段(12月15日-12月31日)
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于12月22日前向市住建局報送《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雙隨機”檢查復審表》(見附件5)和本地區“雙隨機”檢查工作情況總結,檢查期間市住建局將隨機進行抽查。
五、工作要求
本次“雙隨機”檢查企業資質條件不符合標準要求規定的,由住建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限期改正,整改期間,暫停受理資質升級、增項申請。對“雙隨機”檢查后整改仍不合格的企業,依照相關規定,按市、區資質管理權限上報依法實施停業整頓、不良行為記錄扣分、降低資質等級、撤回(撤銷)資質證書等處理,外地企業暫停進入成都市場。
各區(市)縣住建行政主管部門對“雙隨機”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對企業違法違規行為作出相應的處理,應在“雙隨機”檢查情況和處理意見公示結束并依法履行告知程序后實施。對問題較多的企業及項目,要進行重點核查。
附件:1. 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雙隨機”檢查名單
2. 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自查表
3. 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檢查情況記錄表
4. 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雙隨機”檢查初審表
5. 2020年度建筑業、勘察設計、監理企業“雙隨機”檢查復審表
成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