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函﹝2020﹞1號
各流域管理機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水利(水務)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水利(水務)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水利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 交通運輸部水利部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建人規〔2020〕3號),我們會同有關部門編制了《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和水利工程專業科目考試大綱》(見附件),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審定,現向社會公布,并于2020年啟用。
水利部建設司
2020年5月28日
附件:全國監理工程師職業資格考試基礎科目和水利工程專業科目考試大綱